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作者:     更新时间:2018-04-18 15:11:20

关于做好2018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室),草堂校区管委会: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2018〕54号)和学校党委《关于印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及相关工作细则、办法的通知》(西建大党〔2011〕9号)精神,为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品德和树立模范典型,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精神,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我校将开展“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十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陕西省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程序及名额

(一)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十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

1.评选范围:

1)师德标兵:在第一线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周岁以上,教龄在15年以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师。

2)师德先进个人:在第一线直接从事培训、管理工作15年以上的教育管理工作者。

已被评为校级及以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的原则上不再申报。

2.评选程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评审—全校公示—发文表彰。

3.名额:每个单位限推荐师德标兵或师德先进个人1名,学校评选不超过10名。

(二)陕西省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

1.推荐范围: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十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中遴选推荐。

2.推荐程序:学校评审遴选—全校公示—上报推荐。

3.名额:学校可向陕西省推荐2名。

(三)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

1.推荐范围:学校各二级单位。

2.推荐程序:单位自荐—学校评审—全校公示—上报推荐。

3.名额:学校可向陕西省推荐2个。

二、评选条件

(一)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及陕西省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学习、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弘扬先进文化,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关爱学生,立德树人,能够积极投身“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等育人活动,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对口支援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5.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担任县(区)级教学能手以上教学骨干,工作业绩突出。

6.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能够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言行举止文明积极,心理健康,不存在体罚学生和在校外辅导机构兼职或参与有偿补课现象。

7.多年来,一直坚持为本科生、研究生上课,近五年来平均每年直接面向本科生授课不少于40课内计划学时,教学工作量不少于400标准学时,主讲课程的教学效果在全省同行中有一定影响,积极主持或参与所主讲课程的高质量教材或教学参考书的编撰工作,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的爱戴与好评。

8.学术造诣较高,在坚持教学工作同时,长期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并取得公认的研究成果,近五年以来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或获学校优秀教学成果、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一次。

9.在教学、科研及其管理工作中积极改革,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坚持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并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10.推荐到省上的师德标兵或师德先进个人,近5年来师德考核优秀,年度考核不少于2次优秀,获得校级及以上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等荣誉。

11.近五年来出现过教学事故者、有学术造假者以及有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者,不能推荐。

12.从事培训、管理工作15年以上的教育管理工作者对教学、科研工作可不做要求,但需符合其他相关条件。

(二)“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校风建设,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无组织有偿补课现象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师德建设规划和长效机制健全。严格落实师德年度考核和师德建设“一票否决制”,经常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岗前和校本培训中突出师德教育内容,在开展方式方法和制度建设上积极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

3.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普遍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师德水平和教育效果在本地区或系统内处于领先水平,“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专项活动开展成效明显。

4.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和谐,战斗力强,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干群关系好,群众威信高,在师德建设方面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县级及其以上表彰。

5.积极参加师德建设活动,近5年在师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有多人次获县级及其以上师德先进(标兵)、优秀模范教师、“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荣誉称号。

6.近5年来社会各界对学校和教职工无投诉情况发生,本校教师无严重失德行为,不存在被媒体曝光的师德失范现象。近年来已评选为师德先进集体的原则上不再推荐,又有新的事迹且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

(一)单位推荐(4月18日至5月4日)。各二级单位要在广泛发动,充分酝酿,征求师生及社会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评互评、民主推荐、群众座谈、集体决定的方式推选出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由各二级单位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荐。

(二)学校评审(5月5日至5月18日)。学校根据评选条件组织评审,确定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十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名单,并提出陕西省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陕西省师德标兵初选名单,并在学校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天。

(三)报送材料(5月19日后)。学校按要求报送材料。6月下旬,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组织对各高校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人进行评审和公示,确定陕西省2018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及师德标兵。

教师节期间,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委员会对2018年师德先进进行表彰宣传。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及陕西省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申报材料

1.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

2.申报表(正反印制,一式两份);

3.汇总表(一份)。

(二)“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材料

1.申报表(正反印制,一式两份);

2.本单位加强师德建设的经验材料(3000字左右,一份);

3.师德建设规划、方案及考核办法;

4.近5年本单位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情况;

5.近5年来本单位所获得的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复印件, 2013年以来教师获校级及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荣誉称号复印件。

(三)所有申报材料均要求用A4纸打印。

(四)申报陕西省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者,只需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十届师德标兵(先进个人)申报表》,待学校评审确定入围推荐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名单后,再行补充其他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积极发动,大力宣传,把评选先进的过程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过程;要通过宣传和表彰师德先进,使评选活动实现“评一个促一片”的目的,在广大教师中形成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各单位推荐评选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自查评估,严格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真正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社会公认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出来。推荐评选要注意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材料要真实、客观、有足够的说服力。

(三)申报材料请按照要求准时报送人事处,逾期未上报视为放弃,越级上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附件:

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十届师德标兵(先进个人)申报表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8年师德先进申报推荐汇总表

3.陕西省2018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

 

 

   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校工会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