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关于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
阅读次数:   作者: admin     更新时间:2010-10-13 15:55:57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现就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本领、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为重点,把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和效益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培训,促进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好地为科学发展服务、为干部健康成长服务。
(二)总体目标
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10学时,5年内累计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达550学时以上;其他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00学时。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平发展的本领不断增强,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学风进一步弘扬,切实做到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干部教育培训理念、培训方式、培训管理、培训制度和培训手段的改革创新不断推进,与科学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与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相适应、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适应、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中国特色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一)主要任务
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来谋划,围绕党的十七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来开展。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深入进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培训,突出抓好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领导和推动科学发展的本领;坚持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培训干部,着力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本领;坚持用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生动实践和新鲜经验培训干部,着力提高推动事业发展的开拓创新本领;坚持用各类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培训干部,着力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坚持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干部,引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增强忧患意识,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要以党政干部为重点,按照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的原则,整体推进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把干部教育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殊需要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加强公务员培训。根据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做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做好军地领导干部交叉培训和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各级组织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负责“三支队伍"教育培训的规划落实,对本地区本部门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要推动不同地区干部教育培训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不同区域特点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加大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干部教育培训的合作力度。在政策和经费上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干部教育培训给予倾斜。根据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工作的需要,开展系列培训。
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要切实加强学风建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教育广大干部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相统一。严肃培训纪律,切实加强对教师、学员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牢记“两个务必”,厉行勤俭节约,防止和杜绝铺张浪费。
(二)重点工程
——“一把手”培训工程。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要求,切实加强“一把手”的培训。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金融机构主要领导人员、高等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把新任“一把手”的培训放在优先位置,着力开阔他们领导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的视野、思路和胸襟,切实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开拓创新、驾驭全局、科学决策、危机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中央每年举办一期省部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举办一期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金融机构主要领导人员专题研究班、一期中央管理的高等学校主要负责人专题研究班,每年安排130名左右市(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1100名左右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参加脱产培训,5年内将市(地)、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培训一遍。
——后备干部培训工程。各地区各部门要从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需要出发,切实加强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突出理论武装、实践锻炼、党性修养,帮助后备干部树立高尚的人生追求,提高科学发展、为民谋利、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的意识和本领。根据后备干部的培养目标和具体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中央组织部每年安排部分省部级后备干部、部分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后备人员参加脱产培训,5年内将省部级后备干部培训一遍。
——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程。各地区要按照增强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科学发展意识和能力的要求,突出抓好企业领导人员战略规划、资本运营、风险控制、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培训。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以加快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鼓励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为目标,每年安排100名左右重要骨干企业和金融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脱产培训。
——创新型人才培训工程。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切实抓好对高水平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的形势与政策教育,科学精神、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创业精神的教育,把握全局、决策咨询、组织协调、人才培养、国际交流等方面能力的培训。大力开展继续教育工作,加强对先进制造、信息技术、航空航天、生物科技、新材料、海洋科技、现代农业、现代服务、现代能源、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等领域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培训高层次创新型人才500名左右。
——基层干部培训工程。各地区各部门要着眼于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落实到基层,紧贴实际、注重实效,采取脱产培训、在职自学、远程教育、网络培训等措施,加大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力度。加强以乡镇干部为主体的农村基层干部执行政策、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依法办事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加强以街道干部为主体的城市基层干部做群众工作、加强社会管理、开展社区服务、发展社区事业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促进社区事业协调发展的能力;加强以中小企事业单位干部为主体的企事业基层干部实践科学发展、推动改革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培训,为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保障。
——切实抓好急需干部的培训。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开展各类急需干部的培训。中央组织部委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每年举办50期左右专题研究班,培训2000名左右急需干部。中央宣传部会同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每年选派600名左右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修培训。各地区要抓好本地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的研修培训。
——适度开展有针对性的境外培训。按照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趋利避害、更有成效的方针,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社会管理等专题,安排重要岗位、关键岗位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领导干部到境外名牌大学、著名企业和研究机构参加学习培训。继续搞好小康社会领导者境外培训。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安排200名左右省部级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金融机构领导班子成员,300名左右优秀厅局级领导干部,到境外进行培训。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结合各自情况,制定相应培训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同时,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实施其他重点培训工程。
三、改革创新的主要措施
(一)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
各级组织部门要积极转变管理职能,由办培训向管培训转变,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由管具体事务向管方向、管政策转变,适度减少直接举办的培训班次,切实加强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和制度规范;要统筹安排培训任务,提高培训计划的科学性,切实解决有的干部重复培训、有的干部多年不训和重要岗位干部调训难的问题;要理顺管理关系,进一步明确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与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干部所在单位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和干部教育联席会议的作用,调动各方面支持和参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科学规范、有序高效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
(二)建立开放竞争、优化统筹的办学体制
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明确其功能定位和职责分工。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制度,科学制定准入标准,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等优质培训资源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形成分工明确、布局合理、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大教育、大培训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中央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选定一批全国重点高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各地区各部门也可结合实际,选择一批高等学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基地。适度利用境外优质培训资源开展合作培训。
引入竞争择优机制,鼓励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之间开展适度、有序的竞争。建立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根据培训需要,定期确定培训项目,向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开放,择优选定承办机构。干部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自主选择培训机构,自主安排干部培训。改进培训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经费跟着项目走”、“经费跟着干部走”。
(三)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教学改革
牢固树立按需培训的理念,加强培训需求调研,深入研究推动科学发展对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需求,干部履职和成长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把培训需求分析作为制定培训计划的科学依据。改进培训计划生成方式,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与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干部所在单位的培训计划协调会商机制,重要班次的培训计划要征询党委常委会意见。改革班次设置方式,实现由按级别设置为主向按类别设置为主转变,由一般性轮训为主向专题培训为主转变,由中长期学制为主向短期学制为主转变。及时更新培训内容,加强对重大理论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针对理论和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不断完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培训课程,更新现代知识培训课程,开发特色课程。创新培训方式和手段,从课堂讲授式教学为主转向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教学为主,进一步增强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大力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和在线学习,提高培训的覆盖面和资源利用率。
(四)推行干部自主选学
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制度,大力推行干部自主选学,把党和国家对干部的学习要求与干部的培训需求结合起来,建立自主选学与组织调训相结合的干部参训机制。对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类培训,逐步加大干部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的力度,政治理论培训也可给干部提供一定的选择空间。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在培训需求调研的基础上精心设计班次和课程,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培训对象根据公布的信息自主选择,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培训。中央组织部会同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干部中进行自主选学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行。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完善和推广干部自主选学。
(五)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
坚持客观公正、突出重点、重在激励、务求实效的原则,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的考核。各级组织部门要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办法,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考核工作。
对领导班子教育培训情况考核的内容,重点是所在单位开展脱产培训、中心组学习、在职自学等干部教育培训总体情况和干部教育培训的基础工作、管理工作、改革创新等综合情况。要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领导班子要根据考核结果,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对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情况考核的内容,重点是参加教育培训期间的表现、学习成绩和党性锻炼以及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情况。要将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健全干部培训与干部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培养干部、发现干部、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渠道。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干部,应该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
(六)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教学质量评估
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稳步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制定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评估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开展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校)的教学质量评估工作。5年内将地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的教学质量评估一遍。
(七)形成专兼结合、对外开放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
切实加强对培训者的培训,着力培养一批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教学科研骨干。继续实行骨干教师培训计划,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建立业务进修、实地调研、挂职锻炼相结合的知识更新机制,提高教师培训设计、组织和管理能力,培养适应干部教育培训需要的专业培训设计师。中央组织部每年安排600名左右省(区、市)党校、行政学院和部门、行业培训机构的教师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国内著名高校、国外著名培训机构学习培训。各地区也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教师队伍的培训。建立开放式的教学人才库,加大聘请优秀领导干部、成功企业家、科技专家、优秀专业人才和基层一线优秀干部担任兼职教师的力度,鼓励主要领导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讲课或作报告。探索建立中央和省(区、市)两级师资库。探索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队伍考核评价体系和职称评聘体系。坚持教师竞争上讲台制度,通过实行师资联聘、动态管理等办法,优化师资配置。深化人事制度、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集聚和吸引更多优秀的教学人才从事干部教育培训。
(八)推进培训资源优化整合
加大对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优化整合力度。鼓励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建立协作办学关系,加强交流与合作,促进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围绕提高办学水平和培训质量,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县级党校等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体制改革和资源整合。清理部门、行业培训机构,对有必要单独设置的,要进行培训资格认证;对不具备条件的,要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将其职能和可用资源并入其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对名为培训中心,实为宾馆、度假村,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的,取消其办学资格。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或本部门工作规划,统筹安排,整体部署,明确责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大问题。各级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和干部教育联席会议,要进一步发挥沟通协调和宏观指导的作用。
(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各级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的职责,加强对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的指导,努力为基层和广大干部服务,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任务的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充分发挥在大规模培训干部中的作用,做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的探索者和实践者。干部所在单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积极组织实施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明确学习要求,提供相应保障,积极推动干部在职学习,通过举办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短期培训等活动,创建学习型组织,落实全员培训的要求。
(三)加大投入,健全队伍
加大对干部教育培训的经费投入,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保证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需要。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发展需要,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机构,保证足够的人员编制,充实必要的工作力量。抓好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
(四)督促检查,狠抓落实
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和推广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加强新闻宣传,进一步形成全党重视、全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推动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