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是认真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全面落实教代会职权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建立和强化学校内部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干群关系和党群关系,促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依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干部实施办法》文件精神,12月30日,我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2015年度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
本次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以分党委(党总支)为单位组织实施。各分党委(党总支)在认真学习领会了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安排的基础上,动员本单位教职工积极参与评议工作。被评议的干部对近两年的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各院(系)的处级干部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进行了述职,机关、产业、后勤、基础教育、离退休、图书馆等单位的处级干部也根据各分党委(党总支)的安排进行了述职或递交了述职报告。共有11名校级领导干部和212名处级干部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接受了评议。
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元月中旬,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委员会组织校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各分党委(党总支)联络员在校工会会议室对评议结果实行集体办公、分组作业、按顺序码统计的方法进行了统计,校工会、组织部派专人进行现场指导,校纪委对统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评议结果及书面意见根据校党委的安排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反馈给被评人,同时将作为组织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奖惩、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