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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庆“三八”女教职工健美操竞赛规程
阅读次数:   作者: admin     更新时间:2011-02-24 22:15:06

西建大工字[2011] 01



2011年庆“三八”女教职工健美操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校工会女工委员会

承办单位:校教工健美操协会、体育系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138(星期二)下午300在学校文体馆举行

三、参赛资格

所有在职女教职工均可参赛,以各分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1、各参赛队领队务必于2011223日下午4:00将本队报名表送交校工会办公室,并现场开会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2各分工会允许参赛队数目不限,但同一工会只取得分最高的队参与评奖。

3各参赛队须报领队1人,运动员原则1630人(女工人数不足30人的单位,人数下限原则应大于本单位女工人数的一半)。

五、竞赛规定

1、每队需完成规定套路组合及8*8拍自编动作(可以用于摆造型、重复动作、变换队形、自编动作等)。


2、各队进场、出场应精神饱满、队形整齐。进场后,各参赛队准备完毕举手示意,即开始播放音乐;音乐结束后,各队整队离场。

3、在做规定动作时,各队运动员可以同时同方向,也可以同时反方向完成相同的动作,即左右对称或前后对称。但不允许改变动作结构、动作节拍和顺序。

4、自编动作和队形变换要巧妙,大方、新颖、迅捷,但不允许改变动作结构。

六、竞赛办法

1、比赛出场顺序由领队会抽签决定。

2、比赛依据附录中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1年女教工健美操比赛评分规则”评分。最后得分精确到0.01分(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3、音乐由大会统一播放。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其余为参与奖。经裁判组评定,若有成绩特别优秀的,将设特等奖1名。

八、裁判组

设裁判长1名,裁判员若干,2名记录员,1名放音员,1名宣告员,1名检录员。

其中:裁判员由校工会、体育系及各分工会在报名时自报1名人员组成(同一分工会有多个队参赛时,共报一人担任裁判);其余人员由比赛组委会指定。

九、试用场地时间

201137下午4:005:30在校文体馆安排场地试用(各分工会所报裁判员于4:00准时到场,参加裁判员预备会)。

十、本规程未尽事宜,校女工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校工会

2011222


附录: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1年“三八”女教职工健美操比赛评分规则

一、分值分配

序号

项目

分值

比赛评分标准

备注

1

动作完成

5

1)动作的正确性;

2)动作的熟练性;

3)身体的协调性;

4)动作连接的流畅性;

5)动作的力度。


2

入场/退场

1

进退场整齐有序、安全快速。


3

一致性

1

1)动作与音乐吻合性;

2)集体动作整齐性。


4

表现力

2

参赛队员精神饱满;动作要展示内心的激情,体现一种健康和向上的情绪。


5

服装、人数

1

服装整齐,美观;人数满足要求。


6

自编动作加分

1

队形变化清晰、流畅,体现集体配合意识;

加分

因素

7

队形加分

1

自编动作健康、充满活力、富有激情与创意;动作完成轻松、准确、流畅。


二、评分办法

1、评分原则

①采用“减分法”评分,成套动作满分为10+2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中间分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②若最后得分相等,则有效分高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第2有效分高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2、每个队形加0.1-0.2分。

3、出现的错误根据下列情况减分:

进、退场散、乱,扣0.2~0.5分;

服装不统一,每个扣0.1分;

动作不一致,每次扣0.1~0.5分;

动作错误扣分(偏离动作方向、技术和姿势错误、动作失去节奏、合理利用场地、表现力、音乐与动作是否一致等)

a)轻微错误,扣0.1~0.2分;

b)显著错误,扣0.3~0.5分;

c)严重错误,扣0.6~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