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作者: admin     更新时间:2016-03-29 16:29:35
 

各院(系),部、处(室),草堂校区管委会: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工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8号)和学校党委《关于印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及相关工作细则、办法的通知》(西建大党〔20119号)精神,为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品德和无私奉献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现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九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陕西省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程序及名额

(一)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九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

1. 评选范围:

1)师德标兵:在第一线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周岁以上,教龄在十五年以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师。

2)师德先进个人:在第一线直接从事培训、管理工作10年以上的教育管理工作者。

已被评为校级及以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的原则上不再申报。

2. 评选程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评审—全校公示—发文表彰。

3. 名额:每个单位限推荐师德标兵或师德先进个人1名,学校评选不超过10名。

(二)陕西省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

1. 推荐范围: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九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中遴选推荐。

2. 推荐程序:学校评审遴选—全校公示—上报推荐。

3. 名额:学校可向陕西省推荐2名。

(三)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

1. 推荐范围:学校各二级单位。

2. 推荐程序:单位推荐—学校评审—全校公示—上报推荐。

3. 名额:学校可向陕西省推荐2个。

二、评选条件

(一)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及陕西省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学习、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弘扬先进文化,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敬业奉献、爱护学生、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对口支援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近三年内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不搞有偿家教。

4.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工作业绩突出。

5.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行为举止文明礼貌;能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身体和心理健康。

6. 多年来,一直坚持为本科生、研究生上课,近五年来平均每年直接面向本科生授课不少于40课内计划学时,教学工作量不少于400标准学时,主讲课程的教学效果在全省同行中有一定影响,积极主持或参与所主讲课程的高质量教材或教学参考书的编撰工作,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的爱戴与好评。

7. 学术造诣较高,在坚持教学工作同时,长期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并取得公认的研究成果,近五年以来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或获学校优秀教学成果、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一次。

8. 在教学、科研及其管理工作中积极改革,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坚持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并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9.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获得校级及其以上表彰(已被评为省级及以上师德先进的原则上不再申报),事迹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

10. 近五年来出现过教学事故者、有学术造假者以及有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者,不能推荐。

11. 从事培训、管理工作10年以上的教育管理工作者对教学、科研工作可不做要求,但需符合其他相关条件。

(二)“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校风建设,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发生。

2. 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师德建设规划和各种长效机制健全。严格实行了师德年度考核和师德建设“一票否决制”,并结合实际,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校本培训和岗前培训中突出了师德教育内容,取得了显著的教育效果。在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和制度建设上有创新,取得了突出效果。

3. 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普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师德水平和教育效果在本地区或系统内处于领先水平,形成了一定数量的优秀师德群体,校级以上师德标兵和师德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员达到10%以上。

4. 部门领导班子团结和谐,战斗力强,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干群关系好,群众威信高,在师德建设方面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受到校级及其以上表彰。

5. 积极参加师德建设活动,近五年在师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有多人次获校级及其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荣誉称号。近三年来社会各界对学校和教职工无投诉情况发生。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

(一)单位推荐(329425)。各二级单位要在广泛发动,充分酝酿,征求师生及社会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评互评、民主推荐、群众座谈、集体决定的方式推选出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由各二级单位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荐。

(二)学校评审(425510)。学校根据评选条件组织评审,确定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九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名单,并提出陕西省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陕西省师德标兵初选名单,并在学校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天。

(三)报送材料(510日后)。学校按要求报送材料。6月下旬,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委员会组织对各高校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人进行评审和公示,确定陕西省2016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及师德标兵,并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

教师节期间,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委员会对2016年师德先进进行表彰宣传。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及陕西省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申报材料

1. 申报表(见附件,正反印制,一式三份);

2. 事迹材料(4000字左右,一式五份);

3. 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材料

1. 推荐申报表(见附件,正反印制,一式三份);

2. 本单位加强师德建设的经验材料(3000字左右,一式五份);

3. 师德建设规划、方案及考核办法;

4. 近三年本单位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情况;

5. 近五年来本单位所获得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复印件, 2013年以来教师获校级及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荣誉称号复印件。

(三)除上述申报材料外,各推荐单位需提交《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6年师德先进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

(四)所有申报事迹材料均要求用A4纸打印,标题用小2号黑体,正文用四号宋体,行距22

(五)申报陕西省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者,只需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九届师德标兵(先进个人)申报表》,待学校评审确定入围推荐“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名单后,再行填写《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标兵)推荐申报表》。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积极发动,大力宣传,把评选先进的过程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过程;要通过宣传和表彰师德先进,使评选活动实现“评一个促一片”的目的,在广大教师中形成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各单位推荐评选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自查评估,严格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切实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社会公认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出来。推荐评选要注意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材料要真实、客观、有足够的说服力。

(三)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师德标兵候选人,必须在正式上报前在学校或本单位组织或参与不少于两场的师德报告活动,并有现场活动影音资料及纸质记录(随文上报,作为主要参评条件之一);凡在评审过程中未组织或参与过师德报告活动的将取消评审资格。上述人员将作为陕西省师德宣讲团备选人员,参加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委员会相关工作。

(四)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纸质版)请按照要求准时报送人事处,逾期未上报视为放弃,越级上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附件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九届师德标兵(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2:陕西省2016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申报表

附件3:陕西省2016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6年师德先进申报推荐汇总表

  校工会       人事处

                                  201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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