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女教职工抵御风险的能力,切实保障女教职工身心健康,使其在患有某些特殊疾病后得到必要的经济扶助,学校在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陕西省办事处为40周岁以上在职女教职工465人和40岁以下在职女教职工273人(自费)办理了一份特殊疾病保险,保险期限:自2012年12月7日零时至2014年12月6日二十四时止。希望各单位女工委员及时通知到每一个参加保险的女教职工,如发现特殊疾病保障种类中的任何一种或多种疾病,即按西建大工(2012)20号文件要求,在一周内通知校工会,在10日内由校工会通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陕西省办事处,以便为教职工办理互助保险赔付金的领取工作。
特此通知!
校工会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