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建大工字【2012】16号
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我校校园文化建设工程,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校园人文环境和浓厚的育人氛围,不断发展和繁荣校园大学文化,打造校园文化品牌,学校决定今年在全校范围内举办第三届“春天·我与诗相约”教职工诗歌朗诵会活动,目前,原创诗歌作品初评和朗诵比赛选拔阶段已基本结束,根据评委会总体安排,下一阶段主要任务是作品总评及诗歌朗诵总决赛。按照工作分工,教职工诗歌朗诵总决赛由校工会负责组织。为认真做好本次教职工诗歌朗诵总决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了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校工会成立教职工诗歌朗诵总决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马建华
副组长:高必征江中文许志敏
成员:刘冠峰庞丽娟高瑞龙于 鹏苗 吉刘艳峰
曹体进蒋小侠李林波段中兴杨航征李荫兵
芦延波施昕强姚杰张黎杨凯崔明军
王明军衡阳
2、各分工会要充分重视本次诗歌朗诵总决赛工作,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广泛宣传和积极动员,积极准备\努力展现教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
3、参加本次诗歌朗诵总决赛的诗歌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主题鲜明,遣词恰当,思想健康,内容积极向上。朗诵者需熟悉作品内容,朗诵熟练流畅。
4、各单位朗诵作品需自行制作配乐及背景画面,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
5、本次教职工诗歌会朗诵总决赛定于9月24日和25日(周一、周二)两个晚上在校工会三楼大厅举行。
6、本次比赛设一等奖三名,二等奖六名、三等奖十二名、鼓励奖若干名。
校
工 会
2012年9月12日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三届“春天·我与诗相约”诗歌会
教工组诗歌朗诵总决赛规则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工程,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校园人文环境和浓郁的育人氛围,不断发展和繁荣校园文化,由学校安排、校工会承办的我校教工组第三届“春天·我与诗相约”诗歌朗诵总决赛将于9月24日—25日晚7:30在校工会三楼活动大厅举行,为确保总决赛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竞赛规则:
一、朗诵作品须是本次诗歌会的原创作品,内容健康向上,能够反映学校发展和广大教职工的实际生活,歌颂党、歌颂祖国和改革开放以来的巨大成就。
二、朗诵者必须是本单位教职工,不得聘任其它单位人员代为朗诵。
三、朗诵者服装得体,严肃大方,严格按照评分标准的要求登台朗诵。
四、各参赛队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场,报幕后超过一分钟不上台视为弃权,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推迟时,经同意可推到当日最后朗诵。在备场时和下场后不得在场内喧哗,对影响比赛正常进行者酌情扣分。
五、每个节目朗诵完毕后由评委现场打分,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节目的最后得分,最后依据节目的得分多少排出名次。
六、每个节目的净时长为6分钟以内,超过6分钟的视为超时,对超时的节目在平均分数的基础上扣除0.2分作为最后得分。
七、采用背景音乐和背景画面的单位自行准备u盘或光盘,提前交由电脑操作员按节目顺序灌制。
八、为确保朗诵者熟悉场地,定于9月21日全天在校工会三楼活动大厅进行彩排,望各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择时前往。
九、本规则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校工会
201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