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件
西建大〔2012〕74号
关于草堂校区教职工
集资建房报名及缴纳保证金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室),东校区管委会,草堂校区管委会:
依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教职工集资建房实施办法》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教职工集资建房选房办法》(西建大〔2011〕171号)文件精神,现将草堂校区教职工集资建房报名及缴纳保证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时间
2012年4月17日—2012年4月27日
二、缴纳保证金金额
具有本次集资建房资格的申请人,无论选择何种户型面积,每人(户)均应缴纳保证金贰万元(20000.00元)。
三、报名及缴纳保证金程序
1.具有本次集资建房资格的申请人依据西建大〔2011〕171号文件精神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住宅户型方案图》选定户型面积。
2.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教职工集资建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申请人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校财务处(行政楼一层西边)缴纳保证金贰万元,将《申请表》交所在单位。
4.各院(系),部、处(室),东校区管委会,草堂校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单位)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人的集资建房资格及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并根据审核通过人员的基本信息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教职工集资建房申请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5.申请人到各单位核实《汇总表》中的本人信息并签字确认。
6.各单位于2012年5月4日17:00点前,将《申请表》及《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交国资处(行政楼302室)。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务必将本通知传达到本单位每位具有集资建房资格的教职工,以免发生遗漏,影响教职工权益。并组织教职工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申请表》。《申请表》相关内容和缴款凭证将作为建筑设计和选房的主要依据,请教职工慎重填写。
2.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提交申请表、缴纳保证金的教职工,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被委托人必须提供委托人签字认可的委托书(委托人在外地的可提供传真件),被委托人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委托人承担。缴款人姓名必须与申请人姓名一致。
3.双职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只能由一方申请填表,不得出现两人同时申请填表的情况。
4.具有奖励附加分的教职工,须提供获奖文件或证书原件供各单位审核,审核后须随表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获奖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5.根据学校提供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住宅户型方案图》,每种面积类型提供2个户型方案供教职工选择。学校将根据教职工申请住房数量和户型面积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形成最终确定方案,户型面积可能产生的调整以施工图尺寸为准,不排除所提供的可选择房源与个人申请时所选择的户型方案有差异的可能性。
6.申请人缴纳保证金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23日至2012年4月2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4:30,地点:校财务处(行政楼一层西边)。缴纳现金或者刷卡均可。为保证缴款工作有序进行,各单位申请人的缴款时间,原则上安排如下:
4月23日全天:机关各部、处(室),东校区管委会,草堂校区管委会,基础教育处(含附中、附小、幼儿园)
4月24日上午:冶金学院、校医院、后勤服务中心、产业集团
4月24日下午:建筑学院、体育系、继续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4月25日上午:土木学院、艺术学院
4月25日下午:环境学院、管理学院、信控学院
4月26日上午:理学院、机电学院、思政院、离退休办公室
4月26日下午:材料学院、文学院
7.下列文件可在国资处、校工会网站下载
(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教职工集资建房实施办法》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教职工集资建房选房办法》(西建大〔2011〕171)。
(2)《关于草堂校区教职工集资建房报名及缴纳保证金的通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教职工集资建房申请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教职工集资建房申请表》填表说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教职工集资建房申请汇总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教职工集资建房申请汇总表》填表说明。
(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住宅户型方案图》及说明(校指挥部网站也可下载)。
五、政策解读
1.2011年3月19日(含)后退休的教职工,仍按在职人员申请选房,并在原工作单位登记填表。2011年3月19日至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日2012年4月27日(含)新进校的教职工,视为具有本次草堂校区集资建房资格。
2.职称、职务的截止时间:2012年4月27日(含),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3.根据西建大〔2011〕171号文件规定,集资建房资格的认定是:“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的我校事业编制内的在职在岗教职工(含单身教职工)和学校人事代理人员。”
双职工加分的认定是:“夫妻双方均在我校工作且均具有本次集资建房资格的教职工按户计1分。”
4.西建大〔2011〕171号文件第十二条:“具有集资建房资格的教职工,首先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教职工集资建房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初步审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到校财务处缴纳保证金贰万元(20000.00元)后,集资建房申请方为有效。正式选房后,在第一次缴纳预收房款时该保证金冲抵房款,但保证金性质不变。
集资建房资格经学校审核三榜公布后,具有集资建房资格的教职工放弃选房者,保证金予以原额退还;选房后放弃者,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缴纳的购房款扣除保证金后不计利息退还本人。”
5.西建大〔2011〕171号文件第九条:“本次集资建房暂按建筑面积以2000元/㎡预收房款,最终房价按实际建筑面积(以施工图纸为准)以房屋建安成本及简装修成本据实结算。”文件中建安成本是指:直接发生在住宅主体建设中的所有费用,包括设计、监理、配套费等,但不含土地及室外工程费用。住宅交付使用前,住户须按工程建设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初步核算价格,补交房款,领取钥匙。待工程审计决算后,按最终决算价格据实结算。
6.西建大〔2011〕171号文件第十一条:“草堂校区住宅小区均建设地下停车场,住户可根据需要购买或租赁。购买车位价格为每车位6万元,车位的使用期限为70年,租用车位的价格和实施办法另行制定。”本条解释为:地下车位的选购和住户排队选房同步进行,具体缴款办法及住宅工程完工后的车位购买价格等事宜,学校将另行制定实施办法。
7.咨询电话
相关政策咨询电话:国资处:82205542 校工会:82202134
户型方案图咨询电话:工程指挥部:82202457
附件: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教职工集资建房申请表》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教职工集资建房申请表》填表说明
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教职工集资建房申请汇总表》
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教职工集资建房申请汇总表》填表说明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
附件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教职工集资建房申请表(表1).doc
附件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教职工集资建房申请表填表说明.doc
附件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教职工集资建房申请汇总表(表2).xls
附件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教职工集资建房申请汇总表填表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