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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阅读次数:   作者: admin     更新时间:2010-05-12 15:22:05

西建大党〔201020

关于转发《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

第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及工会委员会委员 候选人预备人选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分工会:

召开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今年全校教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教代会和工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起草了《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及工会委员会委员推选等工作的通知》,现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精心安排部署,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双代会”圆满召开。

特此通知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0510

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分工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并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当前工作实际,现将我校 “双代会”的代表选举工作和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双代会”代表的选举

(一)“双代会”代表的条件

1.凡是我校教职工均有教代会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是我校工会会员均有工会会员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国爱校,关心集体,做好本职工作。

3.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有较高的参政议事能力,积极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

4.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团结同志,能够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5.为有利于工作的考虑,在职“双代会”代表距离法定退休时间宜在两年以上(截至本年531号)。离、退休代表年龄不限。

(二)“双代会”代表构成及名额分配

代表的构成,首先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以在职的教职工为主,兼有少量离、退休职工,在职的教师、干部、工人代表的比例大致按照各自人数进行安排。同时,代表的构成还要体现学校的中心工作和职工队伍的主体,教师代表要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各单位女代表、青年代表占一定比例。

全校代表的总数为248名。其中,在职职工代表按照在职职工人数的8%计,即219名;离、退休职工(含离、退休党总支的在职人员)代表按照离退休职工人数的2%计,即 29名。代表名额的分配,除要考虑人数外,还得兼顾工作需要,具体方案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五届教代会暨第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双代会”代表的产生

各单位出席“双代会”的代表,须经本单位全体职工和工会会员采取直接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代表选举工作,须在各分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差额的比例,不得少于20%。要在充分宣传、动员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对候选人进行酝酿、提名,由各分党委(党总支)、分工会汇总意见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代表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参加代表选举投票的人数须在本单位职工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得票数须超过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要充分尊重选举人的权利和意志,选举人有权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有权另选他人。各单位须将填好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人选名册》(见附件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人选登记表》(见附件3)于514日报“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会)。

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由各选举单位的代表民主推选产生。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建议团长、副团长由分党委(党总支)的书记和分工会主席担任。

二、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选

(一)、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组成

经请示学校党委和省教育工会并获同意,下届工会委员会由25人组成,经费审查委员会由3人组成。工会委员会由校工会专职干部、分工会干部会员代表组成。

(二)、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条件

酝酿提名校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坚持以下标准:

1、具备“双代会”代表应该满足的条件(不必一定是代表),且是工会会员。保留会籍的离、退休职工不作为提名对象。

2、热爱、熟悉工会工作,有较高的群众工作理论水平和比较丰富的工作阅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廉洁奉公。

4截至2010531日,距离国家法定退休时间4年以上。

5、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宜具有财务管理或审计监察方面的专长。

三)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

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必须依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过民主的程序产生。以上人选,首先由各选举单位进行等额酝酿提名【结果于514日报“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会)】,筹备工作组织组汇总提名情况后,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工会委员会构成人数的120%、经费审查委员会构成人数的100%提出初步名单,并征求各选举单位意见。然后,各单位就以上名单认真征求职工意见,报“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会)。在此基础上,“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委员会构成人数的110%、经费审查委员会构成人数的100%提出建议名单,进一步征求各选举单位意见后,报学校党委和省教育工会审批。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教代会、工会的有关章程和条例,周密组织好代表选举和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选工作。对于选出的代表,要进行教育培训,使其充分认识作为代表的神圣职责,加深对高等教育发展现状和我校校情的把握和认识,切实提高参政议事能力,为其充分并正确地履行代表职责打下坚实基础。

附件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五届教代会暨第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人选名册》

附件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人选登记表》

(以上附件均可从工会网站下载)


“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5月6日